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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嫌疑人持假币购物被依法刑事拘留

  雅安日报讯7月9日中午12点多,名嫌芦山县公安局芦阳派出所接报警称有人用假钞买东西。疑人依法值班民警快速出警,持假锁定并将逃离现场的币购嫌疑人周某(男,41岁,物被湖南省道县人)、刑事周某(女,拘留20岁,名嫌湖南省道县人)、疑人依法胡某(女,持假26岁、币购郴州市桂东县人)和刘某(女,物被45岁,刑事湖南省道县人)四人抓获,拘留收缴作案车辆一台,名嫌作案假币2万余元,使用假币购买的物品若干。

  经查,2014年7月9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周某等四人驾驶一辆号牌为川L·FG661的银色轿车来到芦山县芦阳镇,使用假币购买鞋、衣服、菜、零食。11点多,周某等人使用假币购买衣服时被受害人发现后逃离,受害人随即报警。民警接到报警后,在芦阳镇青江路将嫌疑人周某等四人挡获,当场查获胡某扔出车窗外的7900元假币,检查时发现四人身上均持有假币,总共2万余元,车内发现多件使用假币所购买的物品。

  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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