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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约规范言行 居民和谐一家亲

  芦山县惠民路集中安置社区是社区芦山县首个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板房安置社区,安置着“4·20”芦山强烈地震受灾群众140户,公约规范700余人。言行居民们入住以来,居民家亲很少发生吵架或邻里矛盾,和谐大家在安置点内和平共处、社区互帮互助,公约规范让这个温馨的言行“大家庭”洋溢着祥和的气氛。

  是居民家亲什么样的一股力量,让安置点的和谐居民亲如一家?近日,记者走进惠民路集中安置社区,社区了解其中的公约规范秘密。

  社区有个居民公约

  “全体居民应当和睦相处,言行尊重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居民家亲互谅互让、和谐互帮互助,不因小事而反目,处理好邻里关系,产生矛盾要协商解决,发生纠纷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晚上10点后,禁止打麻将;电视等噪音不能影响邻居休息。”

  “讲文明、讲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搞好小区环境整治,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

  在安置点的醒目位置上张贴着《惠民路集中安置社区公约》。该《社区公约》主要分为邻里公约、环境卫生公约、治安管理公约、公共秩序公约和消防防火公约,每一部分都事无巨细地约定了居民的生活起居、行为习惯等,为小区营造积极健康的生活氛围。

  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公约呢?该社区党总支书记姜焰说,由于安置社区居民来自全县五个社区,大家生活习惯、年龄层次都有不同,为了营造舒适的居住环境,维护小区良好的公共秩序,保障小区居民健康、快乐的生活,惠民路安置社区结合实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集体讨论通过该公约。

  “目前,效果十分理想,大家也都比较遵守公约内容。”姜焰说,经过大家的努力维护和社区党员干部的积极督促,公约效果理想,内容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力争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区规范。

  《社区公约》实施顺当,还得益于党员干部和居民之间的互相监督。于是,社区中诞生了一个群体——“小区区长”。

  据了解,惠民路安置社区党总支充分整合社区内退休党员干部、群众党员的力量,将小区划分为四个管理服务区,每个区在群众和党员中产生一个区长。区长都曾担任社区、村党支部书记等职务,在群众中享有一定声望,且热心公益事业,办事公道正派。小区区长在贯彻、落实国家重建安置政策,带头、引导居民遵守《社区公约》,参与人民矛盾调解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小区区长督促遵守公约

  “邻居反映你家昨夜电视声音有点大,影响了大家休息,今晚要调小一点哦!”近日,安置社区三小区区长、党员骆其均拿着本子和笔,在三小区串门,并按照《社区公约》的内容,适当提醒居民夜间注意电视音量。

  谁家半夜电视声音过大,谁家两口子拌嘴闹矛盾,谁家门前的垃圾没有及时清理……骆其均都要一一过问,并提醒居民们遵守公约内容。“说得多了,慢慢就养成了习惯。”居民表示,有了《社区公约》的约束,大家的居住环境得到保障,吵架拌嘴的现象少了。

  除了督促大家践行《社区公约》,小区区长还承担着上传下达的任务,群众有了问题,可以找所在小区区长反映。

  “女厕所地面不太平整,下雨天容易积水”“厨房空间太小,有时候不够放东西”,在收集意见和建议的过程中,无论大事小情,居民们都要向骆其均反映。骆其均便认真记录下来,等社区党总支开会时,把这些问题一一上报。

  “居民们反映的问题,我能解决的就解决,不能解决的就向上一级反映。”作为一名有18年党龄的老党员,60多岁的退休村干部骆其均依然愿意帮助大家做些事情。 记者 卫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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