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

  今年3月15日,新消新责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正式实施,法新新的权益法律赋予了消费者新的权益,商家也将承担更多责任。新消新责为此,法新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也被确定为“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权益旨在通过宣传新《消法》,新消新责让消费者学到维权知识,法新提高维权意识,权益促进消费市场和谐繁荣。新消新责

  在新法众多新条例中,法新有哪些值得消费者注意和学习的权益?本报专门邀请了“全国十佳维权能手”彭欧为大家解读新《消法》。

  亮点一:赋予消费者后悔权

  【法条】 《消法》第25条第1款、新消新责第2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法新电视、权益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案例】 市民王小姐在网上买了一双鞋,发现鞋子很刺鼻,要求退换,网店商家应允了王小姐的要求,但需要王小姐自己承担退换商品的运费。王小姐承担邮寄费用后, 换回了自己满意的鞋子。

  【解读】 近年来,网络购物成为人们购物的常用方式之一。由于网购的“非现场性”,导致消费者和商家的信息极不对称,因为商家可能隐瞒商品的负面信息。由于无法直接接触商品,消费者可能被蒙骗而遭受损失。

  此次修改的《消法》针对网络购物等远程购物方式赋予了消费者七天的后悔权,消费者在购货后七天之内,可以无任何理由申请退货。这是新消法赋予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旨在促进买卖双方的平等地位。消费者和商家都是经济生活中的两大要素,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要追求双方权益的平等,为了防止消费者滥用后悔权,新消法中规定了四项除外适用和一项约定不适用情形,并且消费者要承担退回商品的邮费。因此,结合本案例来看,王小姐在收到货物七天内有权退货,但应承担退回邮费。

  【提醒】 后悔权仅适用于网络等无店铺购物方式,消费者直接到商店购买的物品,不适用该条规定。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应该认真进行比较、选择,正当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后悔权要承担退回商品的邮费,也是有成本的。另外,行使后悔权的期限是收到货物七日内,消费者要及时验货。同时,不是所有商品都适用后悔权。

  亮点二:明确个人信息保护

  【法条】 《消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案例】 2013年,市民张先生购买新车后,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险。买车后3个多月,张先生开始收到不同保险公司的广告电话和短信。由于当时在汽车店和保险公司都留下了电话,张先生无法判定到底是谁将其电话透露出去的,想要告其泄露信息但没有任何证据。那么,消费者遇到张先生这类情况,该怎么办?商家是否有自觉维护客户个人信息的责任?

  【解读】 个人信息被随意泄露或买卖,消费者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谁都知道是商家“出卖”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但却没人管也没地方去投诉。修改后的《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

  【提醒】 虽然新《消法》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确认下来,但这一规定目前仅停留在文件上,具体操作性不强。如果个人信息被泄露,消费者如何取证、维权,相关经营者将获得怎样的处罚,有待进一步规定。

  亮点三: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法条】 《消法》第23条第3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案例】 市民吴先生在电脑城购买了一台电脑,使用一个月后,发现电脑液晶显示屏上出现了一个光点。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吴先生拿着购物发票和保修卡找到商家,要求维修或换新。吴先生这样的做法是否正确?由于吴先生没有专业知识,商家推诿为人为因素造成的而不负责任怎么办?

  【解读】 “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证据规则。消费者要证明某个商品是否存在瑕疵就必须拿出证据来,但因为不掌握相关技术等信息,消费者举证住往很困难。此次《消法》修改,将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解决了消费者举证难问题。根据修改后的《消法》,上述案例中,吴先生购买电脑在六个月内,有无质量问题,应由商家来举证。

  【提醒】 该规则仅适用于机动车等耐用品和装饰装修等服务,且仅限于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超过六个月后,不再适用。

  记者张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