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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全市61户企业将享受税收优惠279万元

  4月25日,预计业将优惠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再推7项税收优惠措施,全市重点支持创新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户企一时引起坊间热议。享受记者从我市税务部门获悉,税收根据测算,预计业将优惠政策执行后,全市全市预计61户企业将享受税收减免279万元。户企

  鼓励企业科技创新

  创新是享受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细看此次7项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有5项涉及鼓励企业科技创新。预计业将优惠

  据市国税局统计,全市目前5项优惠政策中主要有2项与我市企业相关。户企其中,享受在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方面,税收我市预计将有7户企业从中受益;在提高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上限方面,我市预计有21户企业将因为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62万元,最终享受此项减免优惠41万元。

  华润三九(雅安)药业有限公司以生产高品质的中药注射剂而闻名全国,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曾先后荣获三项国家科技进步奖,还被认定为四川省首批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坚定了该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投入的信心。

  “7项减税措施针对性很强,就是要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创新,对科创企业和小微企业都是重大利好。特别是将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一次性扣除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更加切合当前科技进步加速的形势,增强了我们大胆进行设备更新换代的决心。”该公司财务总监刘铁英表示,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产品创新和自主研发力度,做大做强核心产品,同时打造产品集群,提升产业链增值能力,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在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上限提高方面,刘铁英同样有着深刻的认识。“国家不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现在甚至连一般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也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将来必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更加重视职工教育的投入。然而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我们职工教育经费占比却比较低,而且主要培训方向为管理能力培训,与行业先进相比,在创新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明显不够,下一步我们将有计划地逐步加大这方面的投入。”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继去年国家将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后,今年,税收优惠政策再次为小微企业带来福利。此次7项税收优惠其中之一就是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市国税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小微企业优惠扩围后,以2016年度和2017年季度申报情况测算,预计我市将新增23户企业享受税收减免优惠238万元。

  雅安贡嘎雪非金属矿有限公司是我市一家非金属矿产品批发企业,符合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在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53万元,享受税收优惠减免0.98万元。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2017年,该企业实现利润69万元。“现在正是一分钱都要掰成两分用的时候,原以为再也不能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了,没想到这次扩围如此及时。我们又可以享受优惠了,太感谢了。”该企业负责人黄云华谈到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扩围时,难掩心中的喜悦。

  据测算,小微企业优惠扩围后,该企业将享受减免优惠达10万元以上。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蒋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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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公布的7项税收优惠政策:

  1、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2、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以上两项措施实施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

  4、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5、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

  前述三项措施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6、从5月1日起,将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7、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分别自今年1月1日和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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