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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隐瞒财产拒不执行 法院依法对其拘留15天

  9月4日下午,老赖在全省开展的隐瞒依法“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中,雨城区人民法院对一经营童装店的财产老板张某实行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拒不拘留张某隐瞒财产,执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最终,老赖张某为自己的隐瞒依法拒执行为付出了代价,雨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天的财产强制措施。

  案情回放:

  还款时间到期却未还款

  合伙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7年9月,拒不拘留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执行人合伙在雨城区经营一童装店,执行双方协商各出资4.69万元,法院共同经营该店。老赖后因申请执行人个人原因提出没有时间和精力经营童装店,隐瞒依法与张某协商退伙。财产经协商,张某同意申请执行人退伙,同时退还申请执行人出资和垫支的货款共计6万元,并约定分为2018年3月30日前和2018年6月30日前两期支付。

  然而,到了约定的支付时间,张某却以各种借口拒不归还。经多次催收无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向雨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支付拖欠相关款项。2018年5月24日,雨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申请执行人的主张。判决生效后,张某继续无视法律,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7月向雨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办理:

  “老赖”出尔反尔态度恶劣

  法院依法将其强制拘留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雨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纳入失信名单等不利后果。但张某不以为然,宣称自己没有钱,敷衍和逃避执行,并有隐瞒和转移财产的迹象。

  雨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分析,基于张某逃避执行等相关行为,将该案列入了本次大会战重点案件。

  在“执行大会战”当天,执行行动小组到达张某经营的童装店,要求张某履行义务。面对执行干警,张某拿出十多元,称其一天只能赚这么多钱,没有钱履行义务,一再抵赖。

  随后,执行干警对张某进行拘传。张某到达法院后,执行干警再次耐心向其明理释法,但张某仍顽固抵赖,表示想办法先筹集1万元立即支付给申请人,剩余的款项再想办法分期还。但当申请人到达法院后,张某却又当场反悔,表示当天无法支付,只能第二天才能支付。

  对于张某的反复无常,申请人失去了耐心,表示自己曾与张某是多年好友,童装店一年的收入在20多万元,但张某一直都这样赖皮,躲避债务,拒绝与张某和解,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面对这样的情况,执行干警立即对张某进行搜查,在其包中搜出手机一部、现金300元、银行卡数张,并发现了一张银行回单,上面记载有2018年4月,张某名下一账户支出存款3万余元,当时卡中存款还有4万余元的情况。面对这张银行回单,张某一会儿称该款是其儿子压岁钱,一会儿又称该款是其交房租的钱。

  最终,鉴于张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态度性质恶劣,雨城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了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法官说法:

  “老赖”被拘留之后

  还要继续履行法定义务

  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的条件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二是有财产能够履行或能部分履行的,却采取隐瞒财产或规避的方式;三是拒不履行。

  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表示,张某的行为符合被采取拘留的情形。

  本案中,张某经营着一家童装店,同时在搜查中也发现其银行账户中曾有存款,这可以看作是张某有财产能够履行或部分履行,但张某却采取隐瞒财产或规避的方式。在法院执行干警对其进行法律宣讲后,仍然拒不履行相关义务,还多次出尔反尔企图逃避执行。最终,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法律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除了依法进行拘留,还将充分运用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罚款等强制手段,全面压缩其活动空间,依法惩戒。

  “对张某实施拘留并不意味着张某的法定义务就消除了。”执行干警表示,“拘留之后,法律确定的相关义务还要继续履行,法院也还将依法对其采取相关执行措施,有效开展执行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侯雯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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