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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常种别家田,转职转作作全质增荒废自家地,式风纪这一纪检监察机关存在多年的检监现象,在今年得到了极大的察工改变。转职能、面提转方式、转职转作作全质增转作风,式风纪今年以来,检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深化“三转”,察工围绕主业转职能,面提围绕职能转方式,转职转作作全质增围绕自身转作风,式风纪用铁的检监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察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面提

  转职能

  回归主责主业

  种好“责任田”

  日前,按照“优化资源配置、突出主责主业、上下基本对应、强化自我监督”的原则,市纪委监察局在保持内设机构个数、编制总数、领导职数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整合、增设、组建、更名的方式,开展了内设机构调整。

  通过深化内设机构调整,市纪委监察局执纪监督机构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9.2%,执纪监督人员占机关干部总数的68.8%。调整后,市纪委监察局能更好地聚精会神干主业。

  实际上,多年来,纪检监察机关一直存在着一个现象——

  一方面,大包大揽,越位、错位,很多本来是其他职责范围内的事情,纪检监察机关都参与其中,做了很多本不该承担的事;另一方面,缺位、失位,由于其他方面的工作分散了工作和精力,纪检监察机关该履行的职能却没有完全履行到位。

  今年,随着“三转”在我市深入推进,这一现象已被极大地改变。

  在“三转”中,转职能是核心。

  今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厘清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建立“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约谈等制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攥紧“拳头”,全面履行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职能,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清理规范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真正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加快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向主责主业倾斜力量……

  随着一项项具体意见和规定的出台和实施,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在转职能中逐步回归到主责主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原来牵头或参与的709个议事协调机构减至152个,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了主责部门。各县(区)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也不分管其他工作,集中精力抓好纪检监察主业。

  转方式

  科学监督执纪

  提高工作质量和实效

  深入推进“三转”,转方式是关键。

  从过去“十处打锣九处在”转变为突出主业、种好“责任田”,从过去查办案件求大求全、挖深查透转变为抓早抓小、快查快移,从过去冲到一线的“一线监督”转变为退后一步、站高一层、“监督推动”,回归主业,转方式十分重要。

  转方式,重在把握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实效。

  今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科学监督执纪,坚定不移转方式。

  在拓宽举报途径上,构建方便群众、渠道多样、安全保密的信访举报体系,严格线索处置标准、方式和审批程序。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互联网政务平台作用,对网络举报及涉腐舆情实行日处理、周排查。

  在改进案件查处方式上,由注重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向全面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四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转变。

  在创新监督执纪方法上,采取“小分队、多批次、高频率、快节奏”等方式,机动灵活开展工作,加大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审计、典型曝光的力度和频率,查深找准问题,强化部门主抓主管责任。

  ……

  在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中,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实现了全面的提质增效。

  转作风

  严防“灯下黑”

  打造反腐铁军

  承诺、践诺、述诺、评诺,今年,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一项活动开展得热火朝天。

  1月,我市举行市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书签字仪式,参会的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向社会作出六条公开承诺,“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依法依纪严惩腐败”、“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等内容都包含在其中。

  承诺更要践诺。今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灾后恢复重建以及工作实际,针对承诺内容,查漏补缺,对纪检监察队伍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处在正风肃纪最前沿和反腐败斗争第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但要做“手电筒”,照好别人,还要做“整容镜”,常照自己。

  今年以来,我市严防“灯下黑”,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执行中央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加强自身监督,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巡察,建立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约谈制度,定期约谈下级负责人,听取意见、提醒问题、指导工作。同时,把巡查结果、约谈情况和整改成效,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调整交流的重要依据。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压案不查、跑风漏气、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处理当事人,清理“害群之马”,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此外,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还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今年,我市已对3名纪检干部给予了党纪处分,对1名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予以调离。

  首席记者 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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